最近因為藝人牧師的關係,O藥師的朋友覺得,基督教奉獻好像吸血鬼吃飯,吸乾吸到飽?
其實在台灣,有捐款的人都知道,捐款後,對方都會依法開立奉獻收據給你。政府立案的基督教單位,也是如此。
在這份收據上,會詳細記載包括:奉獻者全名、捐款日期、金額、捐款項目,蓋上大小章和經手人章外,還有單據編號讓國稅局稽查。
而且到了每年繳所得稅時,這張奉獻收據是能讓你抵稅的。
因此,如果單位不提供收據,而你又願意送錢,就是表示你心甘情願請客啦~
另外,大家也好奇基督教的奉獻到底怎麼回事。
我想基督教的奉獻簡單分兩大類,一種叫"十一奉獻",另一種叫"感恩奉獻"。
"感恩奉獻"很像"隨喜",例如愛心捐款,依照你的心意決定給多少錢。
而"十一奉獻"則是很特別的存在。顧名思義,它就是收入的十分之一,拿出來給教會相關事工使用。
不是千分之一,不是百分之一,就是十分之一。而且是 神霸氣的規定。
聖經中第一個向 神十一奉獻的表率,就是阿拉伯人和以色列人的老祖宗-亞伯蘭(後來改名叫亞伯拉罕,你在聖經的創世紀,會常看到他),
然後, 神的代言人-摩西(對,你沒看錯,就是"出埃及記"電影的那個摩西),也在所謂律法書上明明白白昭示"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"(利未記 27章30節)。
因此,嚴格說起來,那"十分之一"只是 神暫時讓我們保管,理所當然要物歸原主。
如果不繳回去這個"十分之一",會怎樣?律法書上告訴你,另外再給五分之一(利未記 27章31節)。我覺得很像你跟銀行借錢,要給利息一樣。最後當然還是本利都要還給 神啦。
你說, 神是不是很可愛,很容易相處,祂的、你的講得清清楚楚,不會和稀泥。
所以囉,我覺得這是名詞沒夠精準造成的誤解(不知道是哪個大老翻譯的),如果改成"十一歸回",會不會更貼近真相呢?
。
留言列表